2023-08-17
8月15日晚间,ST步森(002569.SZ)公告称,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未及时、准确披露控股股东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等事项,浙江证监局对ST步森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ST步森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春江处以120万元罚款。
经查明,当事人ST步森、王春江、时任步森股份董事会秘书张优存在一系列违法事实。先是2021年1月22日,ST步森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正”)所持ST步森全部股份2240万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5.55%。2021年6月,王春江、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优知悉上述冻结情况,而在同年12月29日,ST步森才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2022年1月18日,ST步森时任董事赵玉华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央行广东分行对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汇支付”)罚款618.1万,并没收违法所得67.7万。信汇支付主要涉案原因为:超出核准业务类型经营支付业务;超出核准业务地域范围经营支付业务;未保持交易信息可追溯性与在支付安全流程中的一致性;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交由外包服务机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同时,王春江、赵玉华因对信汇支付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二人分别被央行广东分行罚款100万元。收到处罚后,王春江未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迟至2022年4月16日才披露。而期间王春江实际履行董事长职责,亦知悉赵玉华被刑拘这一情况而延迟至2022年4月22日才披露。随后在2022年4月16日,ST步森披露赵玉华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
浙江证监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指出,相关当事人违反有关规定,决定对ST步森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王春江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张优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ST步森方面表示,将吸取经验教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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