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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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苗丰俊)为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构建检察机关与消防行政执法协作制度体系,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与嘉峪关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消防安全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着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意见》指出,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与嘉峪关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在消防救援领域建立“检察监督+消防监管+安全治理”工作模式,旨在增强检察机关在消防救援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作用,通过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事故风险,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火墙”。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建立“七项工作机制”,从责任监督、行刑衔接、专业领域支持、联席会议、日常联络、沟通协调以及联合宣传七个方面创新工作举措,互相提供案、事件侦查协作支持,共同开展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学习、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领域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真正将消防安全置于首位,做到防患于“未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在充分认识建立消防安全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基础上,切实转变理念、细化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创新工作举措,注重工作实效,以协作工作室为基点辐射全市范围,牢牢守住消防安全的底线红线,以坚实有力的举措助推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强化机制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把“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可防可控”的安全理念贯穿于消防安全领域工作的始终,切实加强沟通协作,解决实际问题,重点办理一批有典型意义的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推进工作机制走深走实、持续优化。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