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9
近日,经省第一总河长、省总河长同意,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公布广东省2022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全省各市2022年度考核等次均为良好以上,其中广州、江门、深圳、佛山、茂名、珠海、中山、汕头、汕尾、云浮、清远、湛江等12市为优秀等次;韶关、河源、梅州、惠州、东莞、阳江、肇庆、潮州、揭阳等9市(按行政区划排序)为良好等次。
自2022年起,广东省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新增加“省级河长湖长对相应地级以上市河长湖长履职情况”的考核内容。2022年,省领导小组24个成员单位为优秀等次,全省148位地级以上市河长湖长为优秀等次。
河长领治、社会共治,着力构建治水兴水格局
【资料图】
2022年,广东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各级河湖长责任持续压实,工作机制和机构设置取得新突破,河湖“四乱”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劣V类断面比例均优于国家年度目标值,万里碧道建设高质量推进,积极推进水经济发展,河湖治理综合效益加快释放。
2022年,广东河湖长制工作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广州市南岗河入选水利部首批(全国共7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全国“强化河湖长制网上专题班”安排广东介绍智慧河湖建设工作经验。4个案例入选水利部河湖长制典型案例。3人入选全国第二届“最美河湖卫士”。广东省河湖长制工作连续5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是全国连续5年获此殊荣的2个省份之一。
广东坚持河长领治、社会共治,着力构建治水兴水格局。省级河长主动担纲履职、示范带动。省第一总河长、省总河长共同签发省总河长令,高位部署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把落实河湖长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省市县镇村五级河湖长常态化巡河履职,推动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河长领治”推动下,全省进一步强化“人大河长”“政协河长”监督作用,持续用好“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全省注册护河志愿者达到98万人,推动治水合力不断凝聚。
与此同时,坚持专项整治、正本清源,推动河湖生态稳定复苏。把解决老百姓关切的突出水问题作为河湖治理的“优先项”,持续开展河湖专项整治,累计整治“四乱”“碍洪”等问题3万多宗,连续5年开展一年两次的流域集中“清漂”,结合日常保洁,累计清理水面漂浮物2000万吨,各地努力实现“像管街道一样管河道”。
依托万里碧道打造幸福河湖“广东样板”
在碧道建设方面,坚持系统治理、水岸联动,依托万里碧道打造幸福河湖“广东样板”。2022年全省建成碧道2273公里,累计建成5212公里,实现“三年见雏形”目标。进一步健全碧道建设管理技术标准体系,编制《碧道工程规划设计导则》地方标准,印发碧道运行管护指导意见、公众文明公约,鼓励各地探索多元化管护机制。组织广州南岗河成功申报全国首批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和中央投资7908万元均已提前100%完成。依托河湖治理成效支撑,探索推进水经济发展,指导地市开展试点,水经济发展稳步开局。
此外,坚持刚性约束、绿色发展,持续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制定和实施全省“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约束性指标任务。采取严格水量调度、精准调度压咸等系列措施,有效应对广东极端旱情,确保近6500万人的供水安全。扎实推进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筑牢农村水利基础。
在河湖长制监督考核方面,实行河湖长信息动态更新和定期公告制度,推动建立河湖长岗位调整自然递补机制,避免河湖管理出现责任“真空”。完善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对市级河长湖长个人的考核机制;制订《广东省河湖长制监督检查办法》,全面建立“查、认、改、责”闭环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突出严督实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 通讯员 粤河清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张映武